监管与基础设施
本层收录"定规则、发牌照、办登记清算"的机构:中央银行、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、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、证券期货与要素交易场所、登记结算与基础平台、支付清算机构。只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、目前仍在运作的 法人主体,不收商业性金融机构、地方金融组织、地方交易场所,也不含任何分支机构。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3 年机构改革中撤销,不再单列:其银行业、保险业监管职责与 中国人民银行的部分消费者保护职责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承继,2023 年 5 月 18 日挂牌,原银保监会成为历史。
主体名录
按金融分类排列交易场所 ×13
行业自律组织 ×11
登记结算与基础平台 ×9
支付清算机构 ×5
中央银行 ×2
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 ×2
证券金融公司 ×1
集团层面来源
每个主体另有各自的来源,见其详情页- 中国人民银行pbc.gov.cn2026-09-30
-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nfra.gov.cn2026-09-30
-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.gov.cn2026-09-30